摘要
职位数量: 18
招聘人数: 34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2-19
工作地点: 荆州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江陵县决定启动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以上所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是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硕士研究生、持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人才34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江陵县2025)、江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ing.gov.cn,并确认收到回复邮件。
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结果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不限制相关名额、比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察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人才津贴
正式聘用后除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人才津贴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年度发放。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发放该年度人才津贴的50%;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该年度人才津贴。
(二)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及其家属在我县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引进人才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20%的购房补贴(最高10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提供15%的购房补贴(最高5万元)。
(三)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配偶工作问题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牵头,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具体解决。原属江陵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不受户籍限制,在全县范围内便捷入校就读,由教育部门负责为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四)最低服务年限及试用期
引进人才在我县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信息,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考生要及时关注本次人才引进的重要信息公告。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资格。
(二)关于“递补”。《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递补”是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4732969。
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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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zrsks.cn/zwgk/zygg/202412/t20241230_980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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